为满足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省内异地直接结算需求,济宁市于2025年7月底正式上线职工生育分娩医疗费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实现了市本级和县域全覆盖,有效破解了生育保险报销“垫资跑腿”问题,提升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质效。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具体规定吧!
一、病种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先期实现职工生育保险住院分娩医疗费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后期逐步探索推进居民生育住院分娩、产前检查费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等。目前全省范围内直接联网报销的4个生育分娩病种分别是:单胎顺产、经剖宫产术分娩、多胎分娩均为顺产(双胎)、多胎分娩均经剖宫产术(双胎)。
二、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范围
济宁市25家涉及生育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实现省内异地生育分娩费直接结算,范围覆盖市本级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区至少1家的生育分娩业务定点医疗机构。
三、待遇政策和待遇标准
济宁市参保职工生育分娩医疗费实行“个人零负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规定的住院分娩(含剖宫取胎)医疗费,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100%;医保目录内药品不区分甲乙类,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医保相关规定执行;职工分娩医疗费无异地就医首先自付;生育医疗费待遇享受人员为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职工、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四、如何办理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济宁市参保职工省内异地生育分娩医疗费联网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执行。省内异地生育分娩费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按济宁市职工生育分娩报销待遇政策据实结算。
五、济宁市参保人没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的怎么办?
因各种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异地生育分娩医疗费,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爱山东”APP和“济宁医保”小程序提交材料进行手工报销。
来源:济宁医疗保障返回搜狐焦点首页,查看更多